2018年以来,福建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实体企业和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系列部署,落实惠企政策,出台《泉州市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降本减负工作,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据统计,今年1~9月,共为企业降本减负36.84亿元。主要包括:
执行落实调整增值税税率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2.3亿元。
减轻企业非税收入负担3.51亿元,包括落实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涉企保证金、落实企业专利优惠收费政策等。
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改变“还旧借新”的传统模式,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企业贷款增信支持,并推动金融机构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承保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累计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3.26亿元。
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约5.41亿元,做法包括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等。(记者 张跃良 通讯员 陈曦)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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