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能源重点领域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及体系建设要求》从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核电、电力、电力装备、可再生能源、煤炭等领域对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石油天然气领域,《要求》指出,要组织修订天然气、普通柴油、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和生物柴油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油气勘探开发、长输油气管道建设、海上石油勘探生产装备质量和作业安全等领域的行业标准制定;持续完善页岩气标准体系,推进页岩气行业安全、环保等急需标准制定;推动天然气计量配套标准与国际接轨。
在石油化工领域,要抓紧落实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国家标准相关试验研究工作;制定地热能术语、地热开发环境影响评价、采出水余热利用、地下水回灌工程等地热能行业急需标准。
核电领域,要围绕华龙一号、CAP1000和CAP1400核电项目建设所需,开展关键技术核电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基于提高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系统性、利于用户使用我国核电标准等原则,持续优化完善核电标准体系,完成《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项目表》的修订工作。
在电力领域,《要求》强调,要加强节能环保标准化工作,制定超(超)临界机组、联合循环机组、高效燃气轮机以及火电建设与运行等急需标准;完善大坝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水电专项施工技术标准以及节能环保施工标准;加快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海上升压站等方面标准编制;全面修订特高压标准体系,重点加强配用电领域标准建设,支持配电网规划设计、配电网运营管理、直流配电系统、用能信息采集、电能替代、需求响应等方面标准建设;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准体系动态维护,制定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充电服务平台信息交换等系列标准,制定分散式充电设施安装、检测、消防、运行维护标准;开展储能领域标准和核电常规岛标准的编制;制定行业用电分类标准。
在电力装备领域,要适应“互联网+智慧能源”“中国制造2025”有关要求,推进电力装备新型标准体系建立,对现有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标准项目的增补工作,提高标准适应性和实效性。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要持续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液体燃料加工转化等领域标准体系;发布《水电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移民安置、生态环保、流域安全等水电领域急需标准的制定;推动太阳能光热、分布式储能及能源安全生产、生物柴油、燃料醇类、燃料型非粮原料林培育和可持续经营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在煤炭领域,《要求》强调持续完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煤层气领域标准体系;推动煤制燃料领域关键产品标准、重点设备及标准及重点耗能单元能效标准研究,结合煤制燃料新产品开发制定合理适用的产品标准及配套标准。(记者刘叶琳)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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