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0个小时,超400家影视公司,正在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限酬行动”。8月12日,以华谊兄弟为会长单位,汇集博纳影视、横店影视、乐视花儿影视、唐德影视、新丽传媒等400余家影视企业的横店影视产业协会,发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影视精品创作”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明确提出未来“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就在一天之前,优酷、腾讯视频等三大视频网站,以及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6家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称,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并声明未来3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此外,据悉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的最新动态显示,将联合中广联电视制片人委员会、导演工作委员会、演员工作委员会在近期发布联合声明,同时也会提出相关具体管理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多家公司和协会接连两天对不合理高片酬及“阴阳合同”的现象发表声明,一方面代表着相关指导部门对问题越来越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舆论的一个反馈,“不合理高片酬的情况之所以会发生,首先和我国文化娱乐市场的特点有关,即主要依靠注意力经济,还未来到创意经济,这意味着一部电影或电视剧若要赚钱,需要想办法找到能带来眼球和人气的明星,若要彻底克服不合理高片酬,还得整个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升级”。
对于此次“限酬行动”所能起到的实际效果,业内的看法不尽相同。某卫视采购部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市场规律来看,物始终以稀为贵,而一线明星永远是市场中的稀缺资源。如今,行业公司联手只是一方面,如果无法同步从根本上解决演艺人才断代、稀缺的问题,再多的公司联合起来,也只是事倍功半。”
今年6月,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联合印发《通知》,强调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目前,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现阶段行业内出现的不合理税收政策也需要进行整顿。新疆、西藏等地区为了吸引相关公司的入驻,采用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可令高片酬明星的工作室受益不少,但这种税制并没有创造更多财富或就业机会等,反而为避税创造了条件,这是劣币驱逐良币,需要进行整顿”。魏鹏举进一步强调,经过此次多方共同发布声明,以及主管部门的重视、媒体监督,对“阴阳合同”等问题想必会有实质性的影响,但对不合理高片酬的影响则有限,原因则是堵住一个方式,市场上还会出现其他方式实现高片酬,比如影像公司重金购买明星的空壳公司等,所以需要借助整个文化娱乐市场的升级以及人才供给端的发力,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卢扬 郑蕊)
原标题:自设红线 影视公司联手对抗天价片酬
转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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