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数据显示,4月,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24430件,接待消费者咨询42454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9.11万元。随着天气转暖,演出市场日渐升温,网络购票成为4月份消费投诉热点问题。
天气转暖,演出市场日渐升温,热门的演唱会、音乐会、话剧等演出门票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为了欣赏到高水平的演出或一睹明星偶像的风采,消费者往往会对网上存在的购票陷阱失去警惕,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消费者李女士近日通过某在线票务平台购买“五一”期间的周杰伦演唱会门票,付款后订单显示门票购买成功,但在随后与平台客服确认取票信息时,客服明确告知李女士所购买的只是门票的“预购权”,而不是门票本身,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要求尽快退款。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手续,消费者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指出,近期,“12315”、“96315”两条热线陆续接到有关演出订票服务的消费投诉较为集中。根据投诉内容分析,此类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订票后票务平台拖延供票、擅自提价或取消订单;二是由于票务平台未获授权或与演出方之间存在纠纷,导致消费者订购的门票无法使用或限制使用;三是票务平台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以“预购权”或预售等名义全额收取演出票款;四是票务平台拒不履行退改签承诺或擅自添加售后服务限制条件;五是办理退票后平台拖延付款等问题。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演出门票时,怎样才能避免消费纠纷的发生呢?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在线票务平台,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黄牛票”或转让票;提交订单时仔细阅读有关改签、退票等限制条件,由于在线订购的演出票具有时效性、唯一性和数字化等特殊属性,票务平台一般会对退改签等售后服务进行明确说明,消费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后再付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订单生成后要保留好网站订购信息,必要时截图保存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转自: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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