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蛋糕店”的问题何以到了成为了网红之后才被发现?如果不是消费者较真,问题何时发现?如果不是消费者举报,监管部门一直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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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蛋糕店遇上较真消费者,栽了。微博网友@醒醒好吧因吃了南京一家名为“盒子蛋糕店”的网红蛋糕腹泻,跟卖家沟通时发现其证照有问题。成都市成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盒子蛋糕店”的淘宝店铺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4月24日表示,该局已于20日责令“盒子实验室”停止经营、配合调查。(4月25日《澎湃新闻》)
“网红蛋糕店”,对应了那句话,叫“人红是非多”。正所谓树大招风。这一红不要紧,所有问题也就呈现出来了。“网红蛋糕店”的问题在于两个层面,一个是卫生问题,达不到安全标准。一个是其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假的。
“网红蛋糕店”的问题发现是一种巧合。微博网友@醒醒好吧在上海工作,她通过网络购买了“网红蛋糕店”的产品,结果吃出了问题,拉肚子了。于是,她较真地找商家索赔。在得不到满意答复情况下,对“网红蛋糕店”进行了调查。这一调查发现了更大问题。“网红蛋糕店”在网络上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其审批单位在成都,实体店经营地址也在成都,而网店地址却在南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这种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纠结之后,网友进行了举报。
执法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发现“网红蛋糕店”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假的。也就有了“后果很严重”,成都的执法部门开始调查,南京的执法部门开始调查,网络平台取消了经营资格,关闭了“网红蛋糕店”的经营平台。
似乎,查处是十分严厉的。不过,问题也出来了:“网红蛋糕店”的问题何以到了成为了网红之后才被发现?如果不是消费者较真,问题何时发现?如果不是消费者举报,监管部门一直蒙在鼓里?
注册网店,按照规定需要审查经营资格。当初淘宝允许开设网店的时候,为何就不能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假的,到底是没有发现,还是故意放纵?
还需要关注一个细节:“网红蛋糕店”之所以能够成为网红,是因为有着很多人的吹捧和推荐,比如一些网络平台就积极将这家蛋糕店推荐给消费者,比如一些大V就转发了蛋糕店的销售信息。这些助纣为虐者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还有就是按照规定,所有网络商家都必须有对应的实体店,而很显然的是这家“网红蛋糕店”是没有实体店的,那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网络平台为何成了摆设?
转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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