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牛肉干、手工泡菜、自制蛋糕……近几年,微信朋友圈里多了不少叫卖美食的声音。几张令人垂涎的美食图片,配上对口味和制作过程的介绍,便是卖家对其产品的全部“包装”。
美食微商,指的是通过微信售卖食品的商业模式。与实体店铺不同,微商售卖的食品大多由市民在家中制作,“纯手工”“绿色环保”“无添加剂”等概念让它们大受欢迎。这些看起来很诱人的美食,在食品安全方面表现如何呢?
美食微商准入门槛低
“只要会做、会拍照,就能做微商,感觉特别好上手。”在微信上卖烘焙食品的张女士说。她告诉记者,自己平时就喜欢烘焙点心,经朋友推荐开始将自制点心放在朋友圈售卖。她表示,做美食微商最大的吸引力便是“低门槛”,不用注册或申请许可,在自家厨房做好点心,然后在微信跟顾客多聊聊就可以,既能展示自己的手艺,又能利用业余时间增加收入。
然而,美食微商的低门槛对消费者而言,存在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美食微商是否持有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烹调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材进货、保鲜是否合格等密切关乎食品安全的诸多问题,消费者都无从得知。
微信购食品维权难
微信是基于熟人关系的社交平台,这种以情感为支撑的关系更容易产生信任,引发购物冲动。不过,这种更为私密、个人化的购买,也意味着维权难以实现。
家住山东的刘女士曾经是美食微商的忠实消费者,她告诉记者,朋友圈里展示的食品大多很新奇,还可向卖家提出少糖、低脂等特殊要求,通过个人转账付款也十分便捷。现在之所以不再购买朋友圈的食品,主要还是因为自己有过维权难的经历。
去年,刘女士经朋友介绍,添加了一名售卖自制阿胶糕的全职主妇为好友。这位卖家经常在朋友圈展示自己采购的阿胶、红枣、冰糖等食材,介绍阿胶糕的保健价值,也会上传熬制阿胶糕的小视频,看上去既卫生又美味。然而,在购买之后,她发现这种手工“阿胶糕”口感甜腻,基本没有阿胶味,与以往购买的品牌食品差距很大。与店家交涉时店家态度很好,解释说自家产品是零食而非保健品,为了改善口感仅添加了少量阿胶,也没有承诺过产品的保健效果。
翻看朋友圈,刘女士发现店家对阿胶糕保健价值的介绍已经删除,而自己收到的阿胶糕上,既没有配料标识,也没有生产地址、日期等基本信息。而且,由于卖家没有注册微店,投诉其店铺也不可行。这时,她感觉到自己虽然被卖家误导,但由于缺乏证据,且店家是由朋友介绍的,不便过多追究,便放弃了维权的念头。
微商美食消费须谨慎
近年来,微商的火爆带来了行业乱象。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98万件,网络购物占比超过九成,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不过,相对于服装、化妆品等产品,购买微商食品的维权显得更加艰难。
为什么微商美食的消费者维权尤为困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黄冬告诉记者,这其中既有立法、执法的问题,也与微商的特殊性有关。从立法上看,虽然《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均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纳入监管,但其实施的具体细则和步骤欠缺。从执法上看,微商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可能涉及食药监、卫生、公安甚至网络通信运营等多个部门,“九龙治水”的情况会掣肘微商食品监管。从过程上看,由于微信有较大的个人自主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在事前大多只能通过对方发布的图片、文字、小视频以及微信好友口口相传等对食品质量进行判断;往往以聊天协商、先款后物的方式交易、事后出现问题维权时因难以提供正规的购物票据而徒叹奈何。
一位从事过美食微商的店主坦言,个人在朋友圈售卖美食全凭良心,不添加防腐剂的自制食品对制作流程的要求很高,但即便出现问题,顾客也是询问多、投诉少。因为食品的价格相对低廉,且难以长期保存,对食品质量的判断又有一定主观性,微商美食的消费者大多满足于“吃个新鲜”,懒于花费精力与卖家理论,甚至投诉。
如何解决微商食品安全问题?黄冬认为,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从立法上,应该尽快出台微商食品监管的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实施细则,使其有法可依;在执法上,应该进一步完善微商食品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主责单位,理顺监管主体间的协调合作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应该将管理关口前移,在准入门槛的提高、真实身份的查验、经营证照的核查办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黄冬也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食品时应慎之又慎,对其进行“过程控制”:一是在事前尽量选择资质健全的店铺、网点进行消费,而不要轻信微商的片面宣传;二是在事中对食品的成色、质量、质保期限、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三是在事后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对食物残余、购物票据及其他证据进行封存取证,为下一步的维权打下坚实的基础。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