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7日对外公布,2018年12月28日起,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年满16周岁的乘轮船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船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及其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离岛时凭本人船票、购物凭证、身份证件等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提货点(海口南港码头在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携带离岛。
同一旅客在同一年度内乘飞机、乘火车和乘轮船免税购物合并计算,在现行免税购物限额内享受相关政策。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记者 赵建华)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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