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域旅游,环境是关键。只有具备全域性的旅游环境,才能实现旅游活动的全域性展开和旅游产业的全域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共建共享”的旅游环境建设,全面提升、优化旅游发展的资源环境、空间环境、安全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构建全域化的旅游发展格局打好环境基础。
旅游是人的一种异地性活动,是人们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到异地访问和停留所经历的特殊生活过程。在旅游和旅游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旅游基本是以景点游览为主的观光活动,环境因素对游客感知的影响还不是非常明显。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特别是在进入旅游市场大众化和旅游发展全域化阶段之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美好生活需求的异地化实现方式。旅游消费过程从原来以景点观光为主,转变为在目的地的滞留生活体验。游客开始由景区走向社区,由专门的旅游服务场所扩展到目的地所有空间,目的地的旅游资源环境、旅游空间环境、旅游安全环境和旅游社会环境,等等,开始对游客的旅游消费体验产生更直接、更深刻的影响,旅游环境成为游客接触面最广、感知最直接、体验最深刻的目的地要素。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旅游环境本身也成为旅游目的地最重要的吸引力之一。因此,在全域旅游发展阶段,需要的是全域化的旅游环境。
正因如此,《意见》中强调: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一要“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保护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为游客提供能够真正感受地方自然特征和文化个性的旅游体验;二要“推进全域环境整治”,通过实施净化、绿化、美化行动和旅游生产的全过程无害化处理工程,全面优化旅游发展的空间环境;三要“强化旅游安全保障”,要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分工和管理监督,特别是要完善应急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对风险和处置风险的能力,并通过强化安全管理来最大程度地降低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普及旅游知识和宣传教育,提高目的地居民的“东道主意识”,以和谐、友善、好客的人文环境营造友好型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将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每一位目的地居民的态度和行动上。
同时,全域化的旅游环境治理,也是一个全民参与、主客互动的共建共享过程。全域旅游是一个充分发挥旅游业渗透力强、融合度高的优势特点,以旅游业为核心构建地方新型经济体系的发展模式,即以“旅游+”“+旅游”为路径融合所有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旅游化”发展,以全员动员、全民参与为手段,打造“全域化”的旅游环境和旅游产业发展空间;以城乡统筹为原则,建构完善便捷的旅游公共服务系统,最终形成当地居民、旅游者、旅游及相关企业、政府、相关社会组织和谐共享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实现旅游业的高质高效发展,并真正实现旅游发展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因此,全域旅游发展必须要秉承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全民参与、主客共享的发展原则,进行全域化的旅游环境治理。
总之,发展全域旅游,除了有正确科学的发展理念、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政策等为指导,打造全域化的旅游环境和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先决条件。而与旅游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关的资源环境、空间环境、安全环境、社会环境的治理、打造和优化,一定要秉承共建共享的发展原则,构建当地居民、旅游者、旅游相关企业、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一体化的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使所有的旅游利益相关者都成为全域旅游发展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最终也都成为全域旅游发展的见证者和受益者。(王德刚)
转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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