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名称争议而导致上市搁浅后,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陀山旅游)及其母公司已经悄然更名。
5月30日,新京报记者自工商资料获悉,普陀山旅游已经在近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名称从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改为浙江舟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普陀山旅游的控股股东近日也实施更名,从浙江普陀山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普发集团)变更为浙江舟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舟山旅游集团),不再含有普陀山字眼。
5月3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普陀山旅游控股股东普发集团(即现在的舟山旅游集团),对方确认了更名一事。今年5月,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6号文件精神普发集团更名为舟山旅游集团。
新京报记者致电普陀山旅游信息披露联系方式,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公开信息显示,普陀山旅游于2008年11月成立,是一家为景区提供服务的国有旅游企业,主要经营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
招股书显示,普陀山旅游2015年-2017年的营业收入为3.57亿元、4.32亿元、3.8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9510.1万元、11432.65万元和11334万元。
今年4月,普陀山旅游更新招股书引发关注。由于峨眉山A和九华旅游已经分别于1997年和2015年成功上市,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也曾明确表示正在筹备IPO,加上如今的普陀山旅游,四大佛教名山有望齐聚资本市场。
4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上刊载了一篇标题为“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的文章,称“普陀山与佛教不可剥离,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以‘普陀山’名义上市,难脱将佛教商业化之嫌。”
在舆论质疑之下,4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国资委在舟山市财政局的官网上发文: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处于上市申报审核阶段,如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不过,普陀山旅游的上市仍然宣告搁浅。
4月18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日前,该公司(普陀山旅游)已按照我会要求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证监会称,2017年11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我会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对该公司进行全面审查。日前,该公司已按照我会要求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下一步,我会将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落实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国家旅游局旅游规划专家王兴斌此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把普陀山作为上市公司的名字是欠妥当的。普陀山不是普通的地名,本身就带有历史文化遗产的标记。上市公司尽管不纳入寺庙等宗教场所,也剥离了门票收入,但还是依靠普陀山这一宗教文化胜地的品牌、靠这一无形资产来经营其有形资产,它是在打擦边球。(赵毅波)
转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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