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从财政、金融、用地及服务管理支持住房租赁经营,推动建立符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展要求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通知提及,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在年度住房实施计划中单列,同时应按照本通知关于租赁住房用地的规定,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通知又指,鼓励个人、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平台公司等多主体参与住房租赁经营。鼓励个人出租闲置房源,增加市场供应量。鼓励国内外专业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利用其平台资源和优势,在海南拓展住房租赁业务,特别是提供季节性短租服务。财税支持上,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住房租金,按规定予以扣除。金融支持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住房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吸引社会化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转自:经济通中国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