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向各家券商下发关于就《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试行)》起草说明指出,为进一步督促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工作,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中证协拟对《证券公司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专项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完善,调整为《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同时,结合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工作需要,协会拟定了《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据悉,《评价办法》共十八条,包括总则、评价指标与内容、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等四章。其中,第二章为评价指标与内容,包括第六条至第十条,主要明确服务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公益、践行新发展理念、所获奖励等评价项目及具体评价指标。第三章为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包括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明确评价系统、材料提交要求、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
而《评价指标》包括服务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公益;践行新发展理念;所获奖励四个评价项目,共计12个评价指标,如“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落实情况、参与证券行业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落实投资者教育责任等。(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转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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