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恢复
(2021年11月15日)
国家统计局
10月份,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保供稳价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定,国际收支好于预期,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民生事业持续改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农业增产在望,工业增速回升,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向好
10月份,全国秋粮收获接近尾声,从各地实打实收情况看,秋粮有望增产。在夏粮比上年增产59.3亿斤、早稻增产14.5亿斤的基础上,全国粮食总产量预计将达1.3万亿斤以上。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比上月加快0.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2%,比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39%。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制造业增长2.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1%。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7%,比上月加快0.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4%。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27.9%、22.2%、10.6%。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股份制企业增长4.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3%;私营企业增长2.4%。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6.3%。10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2%,其中,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PMI分别为52.0%和51.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3.6%。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3441亿元,同比增长44.7%,两年平均增长18.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96%,同比提高1.09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总体保持恢复态势,现代服务业较快增长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3.8%;两年平均增长5.5%,比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增长9.3%。1—10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5.1%,两年平均增长6.1%;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9.8%。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6%,两年平均增长10.6%。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1.6%,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连续两个月高于56.0%;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8.5%,持续位于较高景气区间。
三、市场销售稳中有升,升级类商品消费较为活跃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54亿元,同比增长4.9%,比上月加快0.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6%,比上月加快0.8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4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090亿元,同比增长4.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364亿元,同比增长5.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5994亿元,同比增长5.2%;餐饮收入4460亿元,同比增长2.0%。基本生活消费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9%、8.8%。升级类消费较为活跃,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4.8%、12.6%、11.5%。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511亿元,同比增长14.9%,两年平均增长4.0%。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3765亿元,同比增长17.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4979亿元,同比增长14.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3.7%。
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良好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45823亿元,同比增长6.1%;两年平均增长3.8%,与1—9月份持平;10月份环比增长0.15%。分领域看,1—10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0%,制造业投资增长14.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2%。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430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3.6%;商品房销售额147185亿元,同比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8.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7%。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5%,两年平均增长3.8%,比1—9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3%,两年平均增长13.5%;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3.5%、6.0%。高技术制造业中,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9.9%、28.2%;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9.8%、15.4%。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10.7%;其中卫生投资、教育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8.9%、10.1%。
五、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3357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出口19408亿元,增长20.3%;进口13949亿元,增长14.5%。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5459亿元。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16727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出口174892亿元,增长22.5%;进口141835亿元,增长21.8%。1—10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7%,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8.3%,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22.4%,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8.9%。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持平
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33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与上月持平,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本地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9%,外来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16—24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14.2%,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2%,与上月持平。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比上月增加0.8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扩大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9%,衣着价格上涨0.5%,居住价格上涨1.7%,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交通通信价格上涨7.0%,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6%,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同比下降44.0%,鲜菜价格上涨15.9%,粮食价格上涨0.9%,鲜果价格上涨0.5%。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13.5%,涨幅比上月扩大2.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2.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7.1%,涨幅比上月扩大2.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2.6%。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3%、10.1%。
总的来看,10月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恢复,发展韧性继续显现。但也要看到,当前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内发展中阶段性结构性矛盾犹存,保持经济稳定恢复仍需加力。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附图
转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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