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年度发布申报启动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挖掘和培育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典型,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近日启动了2020~2021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发布活动。


  该项活动是经中央九部委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也是全国企业文化领域唯一保留的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活动自2002年创建以来,共举办了十三届,表彰了企业文化优秀成果1145项,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受到企业界、经济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


  发布活动按照推荐申报、项目评审和表彰宣传三个阶段进行。在我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企业所创造的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均可申报。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在企业自愿参评的前提下,本次活动主要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同一企业申报的成果限1项。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企业团体,可在本地区、本行业组织企业文化优秀成果遴选工作,并择优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推荐。


  在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方面,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企业团体,推荐不超过5项;各副省级城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推荐不超过3项;中央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含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和服务业500强企业)自荐或推荐下属企业不超过3项;在全国(行业)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自荐或推荐下属企业不超过2项。


  对经评审确定表彰的企业和成果创造人,在2021年举办的全国企业文化年会上进行表彰,为获奖企业颁发单位奖牌、证书,为成果创造人颁发个人证书。据悉,2020~2021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发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童逸国)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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