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批老年医院有望开建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04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争取建成1所三级老年或康复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级市(涉农区)设立1所二级老年医院。近日,苏州市召开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市老龄工作情况,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老龄工作任务。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和占人口总数的比重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底,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85.6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5.69%,苏州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为了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将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构筑了比较健全的老龄事业政策体系。


  目前我市社会养老保障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4.5张,养老院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近期民政部门启动“居家养老夜间照护”新模式的探索,获得广泛好评。


  我市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升级,聚焦影响苏州老年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建立胸痛、卒中、创伤等重大疾病的多中心协同救治体系,建立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危险因素筛查机制,建立社区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社区筛查预防-智慧急救-多中心协同救治”分级防治综合体系。护理院建设全国领先,长期照护保险已经进入第二阶段试点,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建成1所三级老年或康复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级市(涉农区)设立1所二级老年医院。同时,我市将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全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培育推广一批行业领先、具有品牌效应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社区;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建设一批居住环境优美、无障碍设施齐全、健康养老功能完善、敬老氛围浓厚的老年友好示范社区。



  转自: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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