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推出“亩产论英雄”新政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01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据介绍,从明年元旦起,我市将用3年时间,改造或淘汰一批低端低效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苏州市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激励优质高效企业,倒逼低端低效企业,引导资源集约、创新集聚、融合集成、效益集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该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2021年至2023年),基本完成对近3年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到5万元以下)的低端低效工业企业的改造提升或处置淘汰,“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增长10%以上,资源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强、生产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的现代经济体系加快形成。


  该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修订完善了全市企业综合评价办法,加大差别化政策,激励倒逼力度,探索区域、行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重点加强对A、B、C、D四类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优先发展A 类企业,提高其经济效益;支持发展B类企业,加快其创新发展;提升发展C类企业,鼓励企业“腾笼换凤”转产转型;处置淘汰D类企业,加强排摸,分类施策,采取兼并重组、分割转让、整合入园、异地搬迁、合作转移、“退二优二”、收购储备、依法关停等方式,加快改造处置。


  苏州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处处长沈银弟介绍,经过4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我市陆续出台了与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挂钩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排污政策以及差别化用电、污水处理费、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但是,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调节手段对经济发展敏感点和低端低效企业痛点针对性还不够。各地各部门要更广泛运用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积极利用倒逼机制,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转自: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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