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一份监察建议书挖出一起挪用资金案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1-30





  今年8月13日,苏州市吴中区某镇村干部徐某某敲开了镇纪委书记的办公室门。“自2018年我分管村集体土地租金收取工作后,多次未将租金录入资产管理平台,截留了不少租金用来炒期货,现在全部亏光了……”徐某某一五一十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这是吴中区纪委监委监察建议整改过程中,首个主动投案的监察对象。经查,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间,徐某某利用收缴集体土地租金的职务便利和村集体土地租金收缴制度漏洞,挪用其收取的十余名集体土地承租户租金合计人民币160万余元归个人使用。


  “徐某某案发归功于区纪委监委的一份监察建议。”该镇纪委相关负责人道出了徐某某主动投案的缘由。今年7月,该镇收到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的监察建议》,在接下来的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徐某某所在村存在缴纳土地租金但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就要求村分管领导徐某某说明原因,徐某某感觉自己挪用资金的事情可能要暴露,于是选择了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事实上,我们是从发生在另外一个村的案件中发现了一些线索,该村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过程中,存在不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不规范等问题,随后我们及时向镇政府制发了监察建议书,挖出了新的贪腐案件。”吴中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以来,吴中区纪委监委将制发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依据市纪委关于“两个建议”制发工作的通知精神,相继出台《纪检监察建议文书制发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终结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力求在个案处理中精准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通过纪检监察建议“小切口”,做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管“大文章”。



  转自: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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