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康养产业......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到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全省养老院等级评定;到2021年,全省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中心达到300个;到2022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配建设施达标率要达到100%。
《实施意见》包括八个部分25条意见,围绕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发展康养产业等重点工作,该省将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为老年人带来更多更好的养老设施和服务。
《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养老服务场所。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社区,由县级政府采取购置、置换、租赁或在小区内选址新建的办法解决养老服务场所。利用闲置资源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探索将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用于开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山西省将对符合要求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改造,逐步整合房屋简陋、设施陈旧、安全系数低的敬老院,2020年重点整合入住20人以下的敬老院。到2021年,全省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中心达到300个,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优先到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实现生活条件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特困人员满意。
同时,稳步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率先在偏关、宁武、静乐、兴县、临县、石楼、永和、大宁、天镇、广灵等地开展“暖心工程”,通过信息技术掌握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实时情况,实现对他们的服务和关爱。鼓励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积极参与“一帮一”关爱对接,为农村独居、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帮助。
未来,山西省将加快养老人才培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养老护理、中医养生等相关专业。
《实施意见》中明确,山西省将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做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
依托气候、区位、饮食、文化旅游等优势,山西省将紧紧围绕实施重大项目谋划,通过政策扶持和投资拉动,加快建设一批康养社区、康养小镇、康养民宿村和森林康养基地。加大康养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旗舰龙头企业,自北(大同)向南(晋城)打造山西省独特的融休闲、养生、养心、养老、旅居、医疗、护理为一体的康养产业带,努力构建大康养格局,着力打造“夏养山西”康养品牌。
积极与周边省市对接交流,建立信息平台,吸引周边省市老年人来晋旅居养生、抱团养老,努力把山西省打造成京津冀豫夏季养生的后花园。(张婷婷)
转自: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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