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山西立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未来产业布局发展。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新闻发布。
近年来,在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山西省形成了大量成熟的经验做法,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在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山西省经济发展过多依赖煤炭产业,有必要通过立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
据介绍,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43条,内容分为7个方面,涉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机制、产业布局、高端化升级、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融合化发展、激励与支持等具体内容。《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高端化是制造业产业结构优化、核心竞争力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由价值链中低端迈向中高端的必由之路。《条例》第17条规定,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高等院校等平台,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对生产方式产生的影响巨大而深远,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广泛渗透,已经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推动力。《条例》第22条、第23条规定,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新型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鼓励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活动和数字化改造升级。
绿色化是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制造业绿色生产是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中之重,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第2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第2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开展低碳、零碳等先进技术的研发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鼓励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
融合化是通过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网络协同耦合,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制造业体系整体效能。《条例》第2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制造业新业态培育,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支持面向制造业的研发设计、工业设计、信息数据、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运营管理、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段宝燕表示,出台《条例》是我省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实现以法治手段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高效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制造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和积极性,推动我省制造业振兴升级,形成多业支撑的产业格局,意义重大。(王佳)
转自: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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