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
山西省文物资源丰富,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约占全国76.67万处的7%,全国排名第四。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占全国总数的10.5%,居全国第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79处;现存古建筑28027处,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其中元代及元以前木构古建筑509处,占全国的80%以上,特别是全国仅存的3座唐代木构古建筑均在山西;现存唐代以来彩塑12000余尊和壁画50000余平方米,数量全国第一;现存古戏台2800余座,数量全国第一;旧石器遗址、地点800余处,数量居全国前列;现存历代长城1401公里共4266个点、段,长城墙体长度居全国第五,点段数量居全国第三,是既有内长城又有外长城且涵盖历史时代最全的省份之一;已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50处,是全国与八路军、红军东征有关文物遗存最完整、最丰富的省份。
据了解,《实施办法》深刻阐述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围绕解决问题和制度安排,提出了5章共2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实施办法》明确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协调机制、依法督办、查处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文物违法案件等责任。(记者 王跃军 董琪琪)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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