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点亮“山西标准”标识 山西农产品影响力不断提高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0-16





  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采取“标准﹢认证﹢品牌”的工作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工作,先后研制出台评价类省级地方标准8项、产品类团体标准6项,帮助11家农业企业完成产品认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点亮“山西标准”标识,重在问题导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为切入点,以提高农民、农业企业收入为目标,紧盯省内农业企业存在的“小”“散”“弱”等问题,开展“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工作。首批选取46家企业进行指导培育,向企业宣传标准化理念,协助企业梳理在用标准、修订完善产品执行标准,发挥“山西标准”标识区域公用品牌强农富农作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点亮“山西标准”标识,责在部门联动。2020年12月正式实施的《山西省标准化条例》提出,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推动山西品牌建设,特别明确了“山西标准”评价的技术规范由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通过“标准﹢行业”的方式,将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打造成全省品牌建设的共同课题,并制定了《“山西标准”标识管理办法》《“山西标准”标识评价通则》《“山西标准”标识农产品认证规则》等。


  点亮“山西标准”标识,贵在试点先行。依据山西省产业特点,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以忻州为试点,选取小米、藜麦米、红芸豆、酿造用高粱、红富士苹果、玉露香梨等特优农产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忻州市政府,委托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机构,初步探索出“多编号团体标准﹢评价技术规范﹢认证评价”模式,开展“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及评价工作,进一步突出品牌“公用”属性,提高“山西标准”标识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把“山西标准”标识全域推行作为工作目标,在继续深耕细作特优农产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开展“山西标准”标识培育和评价工作,并逐步拓展至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全领域,助力高质量发展。(记者 秦海峰)


  转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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