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连着经济、连着民心,保安全就是保发展、保民生。山西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我们今天讨论的题目是受限空间伤亡案例。大家回想一下,我们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有哪些工作做得还不到位?”班前会上,安全员引导着大家发言。
“事故一旦发生,我们首先不要慌乱,应该及时报告,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序救援,切忌盲目施救。”现场工作经验丰富的老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安全意识不足、应急能力欠缺,在我们日常的巡检、检修工作中,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大家再深入讨论一下。”安全员进一步引深讨论话题。
“我先说一下,我干化工有10来年了,安全意识理应高,但总觉得这些事和自己没关系,惯于把事故当故事来听。”一名“老”化工牛师傅先拿自己“开刀”。在他的带头下,众人纷纷以举例的方式“自曝其丑”,“红脸出汗”的效果初步显现。
安全员认同大家的说法:“安全培训固然重要,但落实安全措施更重要。为了防止在安全工作中‘打盹’,我们就要用好互保、联保的工作机制,大家互相监督、相互提醒,共同把安全工作做扎实。”
这是近日发生在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场景。该公司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有限空间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教训,从安全意识、措施落实等方面出发,班前会前确定讨论主题,会上各抒己见,最终统一认识。
晋能控股煤化工板块的“136”安全管理模式
近日,记者在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访了解到,该公司煤化工板块全面构建以安全文化为引领、“三基”建设为根本、“六大”体系为支撑的“136”安全管理模式,筑牢塔基稳固、塔身坚挺、塔尖靓丽的安全“宝塔”。
——一个工作统领,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精心打造安全文化手册等宣传媒介,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今年获评“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员工心理疏导站”,为职工疏“心”解压,帮助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
——以班组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基层管理;以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基础工作;以“反三违防事故”活动为关键点,加强基本素质。华昱公司通过对各部室、车间管理人员量化安全检查指标,明确“三违”行为目录,通报曝光典型“三违”。金象公司完善标准化作业流程,2023年标准化检修评比全部以日常检修为依据,以优秀视频为引领,推动标准化检修,打造过硬的检修队伍。晋丰公司组织开展作业票证规范化进班组活动,重点讲解作业票证填写、落实安全措施、审核验票、注意事项等,制定八大特殊作业票证规范填写样板。
——健全完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监督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天源山西化工有限公司每月由安全部门对各专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专业、各单位、各层级履职情况、违章违纪、事故事件等进行考评打分,兑现安全绩效,促进各层级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金象公司通过优化部门职责、理清工作流程,有效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安全生产。
“严”字当头 打好矿山安全生产主动仗
山西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现有各类煤矿889处、非煤矿山企业1810家,数量多、分布广、占比高、灾害多、风险大,打好矿山安全生产主动仗、攻坚仗是一项艰巨任务。
山西省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措施。2020年,山西省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今年3月出台了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这项发布不久的新制度要求,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按两人一矿配备安全监管专员,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选派。对安全监管专员履职作出了详细规定:监管专员对被监管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重大风险安全受控。日常监管由矿山安全监管专员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电话询问等远程巡查方式,及时全面了解关键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每周不少于5次;现场监管应监督被监管企业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每周不少于1次;根据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在重点时期进行专项驻矿盯守。到矿监管时,至少应有1名监管专员深入作业面现场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人士介绍,过去监管专员省市县都有,履行监管职责有一定难度,现在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选派监管专员包矿,这样监管专员离煤矿更近,看得更紧,检查更深入。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2022年,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考核、严格记分,共对338名煤矿矿长进行了考核记分。今年2月,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密集对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矿长进行严肃处理,22名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
据了解,这22名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如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出于瞬间麻痹。全省上下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字在心、“严”字当头,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王龙飞)
转自: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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