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政府印发《晋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动全市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重点抓好以“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推动煤炭绿色清洁高效利用。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效,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开采。抓好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加快煤炭由燃料向原料、材料、终端产品转变。到2025年,全市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国家先进值水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9%。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推进晋钢智造开展节能改造,重点推广铁水一罐到底、近终形连铸直接轧制等技术。推进3户焦化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推进余热回收、循环氨水及初冷器余热回收等适用的节能降碳技术。推进化工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力争到2025年底,1户煤制甲醇企业达到标杆水平,2户合成氨企业达到标杆水平。鼓励数据中心企业采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解决方案》相关技术产品,优化绿色运营管理。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熟料、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合理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内集聚。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园区污染综合整治,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工业园区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鼓励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重点开展太阳能光热系统强制推广工作,加快工业余热、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动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高效制冷改造。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出行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完成省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任务。大力发展智能交通,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提升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成效。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节能环保农用机械、设备。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治理力度,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扣除沙尘天气)。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和无序取水等行为。深化沁河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巩固各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按季度对建成区黑臭水体实施监测,防止黑臭水体反弹。
方案还就推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提出具体要求。(栗晋波)
转自: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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