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遵循目标导向、分级负责、全程跟踪、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全面提升。
《办法》要求,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在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具体实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运用绩效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工程项目实施效果监管,有效防止干事不计成本、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筑牢预算编制和执行基础,确保财政支出政策目标实现。工程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监控范围,实行台账化管理,按季度对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办法》明确,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马永亮)
转自: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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