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排名第一的市直单位重奖100万元,进入全省前10名的县(市)、全省前6名的市辖区重奖300万元。7月14日,记者从南阳市发改委了解到,该市新修订了《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机制。
“新的奖惩办法突出重奖重罚,旨在树立结果导向,让各级部门必须真正重视起来,全力打造便捷为民的服务体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曾庆欣告诉记者,新出台的《奖惩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责任人,将考核结果与目标考核奖、评优树先、干部任用、领导干部和班子考核“四挂钩”,责任更加精准、措施更加有力。
“经营主体和群众满意度,是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标尺。”南阳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实施《奖惩暂行办法》将坚持党政同责,既抓正面典型,也抓负面典型,用市场和群众的“口碑”营造公正公开的氛围,打造出风清气正、高效廉洁、便捷为民的良好营商环境。(记者 孟向东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司马连竹)
转自: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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