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河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韧性、潜力所在。今年3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举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结合本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无须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记者 胡舒彤)
转自: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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