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优化产业格局


作者:马玉宏    时间:2012-02-08





  根据青海建设文化名省相关规划,未来8到10年,青海将着力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和“文化园区建设工程”,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主要以文化创意设计、民族民间工艺、演艺休闲娱乐、文博节庆会展、广播影视制作译制、印刷出版发行、文化旅游、动漫产品等产业门类为重点,依托文化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文化项目的空间集聚,着力建设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西宁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西宁海湖新区影视旅游文化产业聚集区、西宁生物园区博物馆群、西宁市文化生态公园、海东地区河湟文化走廊、海南州藏文化创意产业园、海北州“中国原子城”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和民族文化音乐城、海西州昆仑文化园、果洛州格萨尔史诗展示园、玉树州康巴文化风情园等一批具有示范、集聚、辐射和推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合理分工,逐步形成特色鲜明、规模较大、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优势文化产业集群。

  特色文化产业基地的打造,重点实施青海省民族语文图书批发配送中心、广播影视外景拍摄基地、西宁现代工艺礼品生产基地、湟源丹噶尔文化创意城、互助土族民俗文化展示中心、民和桃花源文化休闲度假区、化隆群科文化娱乐中心、循化撒拉文化产品生产基地、贵南藏绣艺博园、海晏王洛宾音乐体验基地、刚察民族工艺品研发基地、祁连宝玉石研发基地、格尔木昆仑玉开发展示中心等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各地谋划和建设有影响、有特色、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对文化产业中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其进行重点扶持。

  另外,从政策层面将大力扶持特色文化企业,优先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引导文化企业开发特色文化消费,不断扩大服务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促进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对传统文化产业改造和升级,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马玉宏)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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