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2日公开发布,提出六大方面共24项意见,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六大方面24项意见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3、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
4、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5、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二、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6、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7、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8、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9、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10、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11、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12、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13、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14、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四、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15、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6、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五、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7、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18、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19、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
20、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
六、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1、做好领导体制衔接。
22、做好工作体系衔接。
23、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
24、做好考核机制衔接。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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