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中共中央政治局不久前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形成了今后五年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框架。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未来的改革中尚需克服三大难关。
首先,要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尤其是年轻劳动力加速向城市地区转移,“空心村”“老龄村”等成为普遍现象,有数据显示,两年前我国农村老龄人口的比例就已经高出城市数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无论是产业发展还是乡村的社会文化生态等建设,都需要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投身其中,然而,目前大多数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仍然远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
当前亟须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一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等;二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三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各种途径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其次,要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很多“三农”领域目前仍是投资洼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农业投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的解决途径严重不足。多年来,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通过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调动更多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向“三农”。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的财产权等“两权”也开始被允许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以期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受到各方面利好的刺激,农业投资,尤其是一些新产业如乡村旅游业的投资增长率保持了快速增长。
下一步,应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一要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包括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等;三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再次,要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正在快速缩小,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连续八年农民收入高于城镇居民,但农民增收的难度在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幅度也在减小。提高农民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未来,要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深化包括人力资本创新、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等多方面改革,建立起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环境和内生机制。要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理顺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等,强化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使其形成稳定的增收来源。(林远)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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