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作者:李严    时间:2012-02-23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的思路。《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要在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6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门诊和中药柜。


  《实施意见》提出,5年内新建1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培育1~2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科(专病)基地,建成14个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并且鼓励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实施意见》对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目标任务,要求每所中医医院至少建设1处集中反映中医药文化的亮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广泛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5年内,4城区55岁以上居民的中医药科普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同时开展针对青少年的中医药科普工作。


  《实施意见》还提出,市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中医扶持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发展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在中医医院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比例要逐步达到70%,新进医药人员80%以上应为中医药人员。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基地和中医康复临床研究中心,以及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天然药物研究、生产基地。(李严)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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