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赣“抱团”中三角,共谋中国第四增长极


作者:张家振    时间:2012-02-24





湘鄂赣三省“共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夺取中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极”的构想取得实质性进展。


2月10日,“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三省会商会议”在武汉召开,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江西省省长鹿心社、湖南省副省长韩永文共同签署了《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此举意味着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冲击国家战略,争夺“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之战正式打响。


根据协议,三省将在区域发展战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水利合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联合向国家要政策、求支持。“五个手指已经很有力,但是攥起来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将更有力。”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瞄准国家战略


湘鄂赣三省表达了同心聚力向国家要政策、求支持的急切愿望。


“从发展条件和开发潜力看,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有条件、有能力建设成为支撑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板块和第四极,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同处全国城市群体系的顶端。”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表示。


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以武汉、长沙、南昌三个副省级和省会城市为核心,组合纳入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为基础的27个地级市。该区域总面积30.44万平方公里,分别占中部和全国面积的29.6%和3.2%;人口1.15亿,分别占中部和全国的32.3%和8.6%;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907亿元,分别占中部和全国的38.2%、7.5%。


未来十年,三省将以《框架协议》为统领,建立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制度、三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在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衔接等方面加强互动,共同争取国家将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上升为国家战略,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体系。


湘鄂赣三省表达了同心聚力向国家要政策、求支持的急切愿望。江西省省长鹿心社指出,共同争取国家出台支持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土地、财政、税收、信贷、引资引智、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尤其是在产业升级、转移、对接等方面争取国家更多的政策。


同时在已经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三省将共同争取国家将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纳入国家试点示范;加快启动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和《长江中游三省水环境保护战略行动计划》,争取国家组织长江中下游水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开展跨界河湖流域治理和开发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很多问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推进。”魏后凯认为,规划要先行,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三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编制《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旅游、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一体化等重点专项规划,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表示,区域发展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要具备全局性和典型性的特点,一方面要对施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有全局的意义,另一方面要对落实国家整体战略具有试验和示范意义。“我们支持三省在选准战略切入点,明确发展的定位和主线等方面继续深化研究,一旦条件成熟将推动其上升为国家战略。”


“地方的共识归根结底要得到国家层面的支持和认可,在看到三省合作取得良好开端的同时,还应明确目前战略依旧停留在湘鄂赣三省地方构想层面,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表示。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