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经济竞争力排名公布,江苏广东上海居前


作者:唐佳蕾    时间:2012-03-02





“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孰强孰弱,日前已见分晓。记者从29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蓝皮书简称蓝皮书发布会暨省域经济研讨会上获悉,作为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2012年重大研究成果的省域经济竞争力蓝皮书向社会公布了“十一五”期间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以及港澳台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结果。2010年,江苏、广东、上海三省市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与2006年相比,江苏上升了3位,广东保持不变,上海下降了2位。此外,在今年的评价报告中,根据港澳台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课题组兼顾港、澳、台地区和中国内地31个省级区域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原则,构建了一个符合港澳台在内的34个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形成了由1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和103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对2006~2010年包括港澳台地区和中国内地31个省市区在内的34个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结果显示,2010年,台湾、香港分别居第一、第三位,澳门名列第九位。

  据悉,该《蓝皮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全球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民生和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发展。此次公布的《蓝皮书》是在广泛征收和吸取国内权威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海南省、山西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排位上升了6位,安徽省排位上升了4位,江苏省和江西省排位均上升了3位,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排位均上升了2位,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排位均上升了1位;9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山西省,排位均下降了5位,其次是河南省,排位下降了4位,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3位,河北省、上海市、湖南省3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2位,北京市、云南省、甘肃省3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1位。

  “十一五”期间,个别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如湖北省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重庆市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

  从全国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10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46.77分、中部地区34.97分、西部地区29.99分、东北地区36.01分,4大区域的分值比差为1:0.75:0.648:0.77,西部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分值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与2006相比,西部地区与东部的差距缩小了2.23分,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提升,但差距仍然较大,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缩小。

  从2006-2010年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分值变化情况看,四个地区平均分值都有明显上升,其中西部地区分值上升最多,增加了2.73分;其次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分别增加了2.51分和1.45分;东部地区平均分值上升幅度相对小些,为0.51分。由此反映出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而言提升比较快,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四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的协调性得到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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