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二五”扶持海工装备业发展


时间:2012-03-29





  江苏省前不久发布的《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特别提出重点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和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确保江苏海工装备制造研发和产业化大省的地位。


  《规划》中,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被列入江苏省政府“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在新型海工装备领域,《规划》提出将主要面向海洋资源特别是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储运等重大需求,大力发展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深吃水立柱式平台(SPAR)、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FDPSO)、自升式生产储卸油等装备。在主力海工装备领域,则重点发展提供海洋资源勘探、开采、加工、储运、管理等方面的物探船、工程勘察船、超重铺管船和多用途工作船等,以及为海洋工程平台和作业船配套的关键配套设备与系统。


  除此之外,江苏省还将注重发展海洋利用工程建设装备,主要依托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规模化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海洋利用工程建设装备产业化,稳步推进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建设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可能改变当前海洋资源开发模式的前瞻性海工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在产业布局上,江苏省政府将重点支持已经具备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南通发展海工装备产业。2010年,南通市造船总量占全国的14%,产值突破1000亿元,成为仅次于上海的全国第二大造船基地,海工装备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3,产品覆盖从近海到深海的所有种类,在品种及数量上居国内领先地位。


  到去年11月,南通企业共承接各类海工产品近20艘,价值超过20亿美元,已超过2010年总量,而且企业手持海工订单近30亿美元。“十二五”期间南通海工装备产值有望达到1000亿元规模。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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