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日前颁布实施,此发展规划将成为引领未来福建船舶工业及配套业健康、有序、平稳、快速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是根据船舶工业所面临的形势,国家船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船舶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而制订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体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兼顾造船、修船、拆船、游艇、船舶配套和海洋工程协调发展而规划的。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是:经过“十二五”发展,初步形成适应福建省以海峡西岸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效益显著的“四个船舶产业集中区的格局”。培育一个船舶贸易市场;造就二个船舶拆解集聚区;建设三个船舶配套工业园区和四个游艇工业园区;建立五个与外向型港口相适应的、具备国际化运作能力的修船基地;建成六个符合现代造船模式、产能100万吨以上的现代化造船总装厂。初步形成能修造大、中型船舶,配套产品本土化率高,海洋工程装备显著增长,游艇业兴旺,船舶交易市场发达,有一定船舶拆解能力的船舶工业体系。建成具有福建特色品牌、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修造船强省。
经过五年的发展,至“十二五”末,福建省年造船能力达到1200万载重吨,实现年修造船产值1000亿元。
在游艇业方面,加速厦漳湾游艇业发展,争创成为游艇制造业大省,实现游艇业年创工业总产值100亿元。
在船舶拆解方面,加快两个船舶拆解集中区建设,实现船舶年拆解能力超过80万净吨,并实现拆解规范达到国际环保标准。
在船舶配套业方面,加速船舶配套业发展的同时,形成以漳州、泉州、福安三个船舶配套园区为主的格局,年实现船舶配套产值50亿元。本土船舶配套装船率达到20%以上。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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