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印发公布经市政府同意的《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自今年6月1日起,停止进口和销售功率在100瓦及以上的白炽灯;自明年6月1日起,停止进口和销售功率在60瓦及以上的白炽灯;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进口和销售功率在15瓦及以上的白炽灯。
有业内专家预测,不论是LED还是普通节能灯,这些欲取白炽灯而代之的新光源如果不建立过硬的质量保障体系,没有健全的质量监督机制,淘汰白炽灯或许最终会沦为空喊的口号。
限期完成淘汰工作《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停止进口、销售15瓦及以上白炽灯,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商用写字楼、工业企业等经营性单位停止使用白炽灯,广泛采用节能光源和高效灯具,废旧光源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有利于绿色照明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针对特殊居民群体,北京将实施以旧换新工程。2011年~2012年在全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以及中小学生范围内开展节能灯以旧换新工作,即一只白炽灯(或其他废旧光源)换购一只节能灯,限定换购数量。对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费用补贴延续“一元节能灯”政策,对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换购,由政府给予补贴。
在北京市出台《计划》之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12年10月1日起,按照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为提高能效、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近年来已有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陆续出台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为顺应国际社会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的潮流,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发改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于2009年联合启动了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光源等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谢极副司长表示,中国照明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通过实施淘汰白炽灯路线图,预计中国将实现年节电480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为我国乃至全球的节能减排作贡献。
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的数据显示,中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节能灯、白炽灯产量均居世界首位,2010年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5亿只和10.7亿只。据测算,中国照明用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白炽灯,节能减排的潜力巨大。
保障机制亟须建立《计划》提出,2011年~2012年,在地下通道试点应用LED照明产品,替换现有传统照明光源,在政府机关地下停车场等室内照明领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示范推广LED照明产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LED筒灯和LED射灯示范应用。2013年~2015年,根据试点示范情况,扩大推广范围,逐步在北京市其他公共机构、物业小区以及商场、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等经营性单位采用LED光源。
用高效的节能灯取代低效照明产品,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联想到去年被媒体曝光的节能灯不节能事件,让人们对一系列节能政策能否顺利实施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去年4月,北京市消协在北京市场随机购买了53个装配E27灯头的节能灯进行比较测试。测试结果令人惊讶:53个样品中仅有28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占总样品数的52.83%。将企业产品明示值与实测值进行对比,灯功率指标未达到产品明示值的占总数的72.17%,初始光效指标未达到产品明示值的占总数的24.37%。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LED在中国已经历了20年的发展历程,但仍然缺乏被业界认可的国家标准。当前,国内节能灯市场很不规范,运行秩序也非常混乱。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节能灯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费电节能灯”。为了能享受到政府的节能补贴政策,个别企业为了中标而降低价格,同时也降低了品质。如果不加强行业管理,还会有更多的产品滥竽充数。
除了市场不规范、管理混乱的因素外,国内相关部门对节能产品生产和使用的扶持力度远远不够。虽然不少地方采取了一些利用公共财政或节能专项资金鼓励推广节能灯的资金补贴措施,但还缺少具体的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节能灯产品也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和激励机制。
另外,淘汰下来的白炽灯如何处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计划》提出,机关事业单位依托现有回收企业进行回收,集中后运至处理企业。尚未建立成熟回收体系的公共机构及其他领域大宗产废单位,可委托回收企业协助建立并负责回收。机关事业单位须回收其购买数量90%的废旧荧光灯。在社区设立回收站点,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由回收企业负责收集和运输。(李远方)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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