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委每年1000万引导资金,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时间:2012-06-11





  记者日前获悉,大邑县委、县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鼓励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现代商务商贸产业 、现代旅游休闲产业、现代服务新兴产业 。

扶持三大产业瞄准世界500强

  《意见》明确,扶持重点领域为现代商务商贸产业、现代旅游休闲产业、现代服务新兴产业。其中,现代商务商贸产业主要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购物中心、高中端商业楼宇、商务楼宇、连锁经营的品牌直销、品牌餐饮等项目;现代旅游休闲产业主要包括旅游休闲度假景区、游乐场馆、运动休闲营地、星级饭店、商务旅游、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及古镇保护性开发等项目;现代服务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总部基地、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以及文化创意等产业。

  大邑县将吸引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该县投资建设总部基地和大型城市功能性项目,以及配套快铁站点建设的服务业项目,投资规模达5亿元人民币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在项目用地、水电气供应、财政扶持等方面实行“特事特办、一企一策”。

  为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意见》还提出,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商贸企业在本辖区内开设直营卖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投运当年给予投资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在旅游环线建商贸中心

  在支持促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按商务部门规划布点,在安西走廊、川西旅游环线建设商贸服务中心,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辖区内的超市,设立大邑农产品专柜进行销售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超市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采购鲜活农产品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超市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支持重点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政策,鼓励批发、零售和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信息统计平台,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及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且增速达20%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意见》指出,支持企业出口上台阶,凡在大邑县注册的外贸出口企业,在上年基础上每新增100万美元,给予1.5万元人民币国际市场拓展费扶持。出口额及增加额由主管机构年终综合考评认定。同时,企业参加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展览促销活动,按实际展位费的30%给予补贴。

来源:四川新闻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