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旭北京报道) 记者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称北京金融局)获悉,北京金融局会同北京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金融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于近日公布。根据《意见》,自今年起至2015年,北京市将连续4年,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此外,北京将以现有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基础,加快聚集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拓展文化金融综合试验区的辐射范围,形成文化金融机构聚集效应。
据北京金融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北京将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多样化金融方式助推文化创意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为文化创意产业服务的特色支行、信贷专营机构、文化金融事业部等机构。争取到“十二五”末,北京新增文化创意上市公司50家,形成“北京文化”板块。重点推动市属国有文化创意企业上市。大力培育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其他辅助服务等类别的文化创意上市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组建市场化的运营主体并发行债券或股票融资,重点培育2个至3个综合收入超千亿元的功能区,形成地标性的“文化航母”,建设5个至8个综合收入过百亿元的“文化金融试验区”。
除资金支持外,北京市还加快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信贷支持体系、创新文化创意产业直接融资体系、培养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保险创新体系等。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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