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获国务院批复成为第5个国家级新区


作者:焦隆    时间:2012-08-30





8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

至此,兰州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


该文件还强调,兰州新区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突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突出对内对外开放,突出改革创新,推动兰州市建设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带动甘肃及周边地区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向西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据悉,兰州新区位于兰州市北部,涉及永登县中川、秦川、上川、树屏和皋兰县西岔、水阜6个乡镇,区位优势明显,资源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焦隆)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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