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促中部地区崛起,培育新经济增长带


时间:2012-09-0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巩固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地位,即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到2020年,中部地区实现年均经济增长速度继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东部地区水平,努力实现全面崛起,在支撑全国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提出,要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发展,形成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地带和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推动晋中南、皖北、赣南、湘南地区开发开放,加快汉江流域综合开发,打造湘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

在城市群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支持郑州汴开封新区发展,建设内陆开发开放高地,打造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先导区。根据城市群发展需要,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将煤炭、部分金属矿产品等纳入资源税改革试点。支持武汉、郑州、长沙、合肥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中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扶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增加期货品种。此外,还将鼓励中部六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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