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决定从2013年开始,省级财政先期安排3年预算,每年1000万元,专项用于花卉苗木品种引进和研发创新,并放宽多种融资渠道,鼓励花木企业扩大种植面积。
根据《意见》,金融机构将适当放宽花木企业贷款期限,合理浮动利率;积极开展花卉苗木种植小额信贷,探索将生长期较长的苗木纳入抵押林权范围,试点开展盆栽花卉动产抵押贷款。对花木种植设施设备贷款,省级财政给予贴息支持;鼓励花木企业利用多种项目和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争取到2015年有1至3家花卉苗木企业上市。
强化科技支撑。福建省将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冷藏贮运、精深加工等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列入省级科技重大项目,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苗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加强产销对接。福建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家店等利用“世纪之村”平台开展花卉苗木电子商务购销,推行花卉苗木订单生产、委托生产、联合生产。各级政府鼓励使用本地花卉苗木,将其列入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居住小区的考核内容。
健全流通网络。全省各级政府对花卉苗木市场建设给予相应的优惠配套政策,引导生产基地、市场交易、物流仓储、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发展。扶持推广连锁经营、鲜花速递、网上购花等新的流通方式。
完善社会化服务。福建省检验检疫部门缩短进出口花卉苗木检验时间。对花卉苗木生产用水、用电,按一般农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加强花卉苗木疫情防控和技术指导,对移植的树木依法快速办理运输证、检疫证。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苗圃自主培育的苗木,实行省内自由流通。
加强交流合作。福建省支持花卉企业参加国际花卉专业展会,利用在荷兰设立的机构及国际营销网络,扩大花卉出口。依托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引进台湾知名花卉苗木企业来闽兴业。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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