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稀土高岭土产业获政策扶持


时间:2012-09-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质矿产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发布。按照《意见》要求,广东未来将积极推动稀土矿、高岭土矿等优势矿产产业链培育,同时加大对大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争取到2015年,新发现一批矿产地,建立一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培育3家~5家矿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打造形成稀土矿、高岭土矿、有色金属矿,以及金、银、硫铁矿等4条采选和深加工产业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力明显增强,重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矿产资源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培养形成。

  为了加快推进地质找矿工作,《意见》要求,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推进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和接替资源勘查。围绕南岭成矿带粤北地区、武夷成矿带粤东地区、钦杭成矿带粤西地区三大重点成矿区带,以铜、铁、铅、锌、金、银、钨、锡等重要矿种和铀、稀土、稀有及稀散金属等优势矿种以及深部地热资源和干热岩为重点,新发现一批矿产地和找矿靶区。大力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整装勘查区的整装勘查以及梅州市等地区的稀土整装勘查,力争形成一批大型或特大型矿产资源开发基地。

  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意见》要求,在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等市的重点区域和肇庆、惠州、阳江、茂名等市的部分地区,因地制宜优化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产业。实行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扭转矿业开发“小、散、乱”的局面。

  《意见》表示,积极扶持大型矿业企业发展。支持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市县政府国有企业、其他所有制企业和矿山等资源型企业建立集团式矿业公司。大型企业与具有甲级矿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合作勘查的,可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优先取得探矿权。

  《意见》还表示,打造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培育矿产资源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矿产资源对外合作水平。推进稀土评价、分离应用研究,加强稀土标准化技术研究,培育和形成稀土综合开发利用新产业;加强对高岭土、石英矿玻璃砂等非金属矿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培育和形成非金属高端新材料产业;支持广东省内相关企业、地勘单位到省外、国外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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