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并正式实施。根据通知,从今年起,该市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5年,煤炭消费量与2010年相比,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从今年起,天津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和燃气管网建设能够覆盖的郊区县,将实施燃煤锅炉并网和清洁能源改造,尚未覆盖的郊区县,结合新城镇建设逐步改原煤散烧为集中供热。同时,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替代或改燃,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燃煤供热锅炉房改燃或并网改造。到2020年,扩大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和改燃替代范围,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建成区建成基本无燃煤区,推进远郊区县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替代或改燃。
从今年起,天津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力争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40%以下,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23%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5%以上。(雷风雨)
来源:中国矿业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