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近日出台《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对节约集约用地总体要求、发挥规划和计划管控作用、拓宽建设用地供应渠道、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加强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等作出严格规定,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3%。
《意见》明确,未来5年全省节约集约用地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确保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8698万亩;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产出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3%。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拓宽建设用地供应渠道。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废弃建设用地的复垦和调整利用,推进低丘缓坡地和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鼓励开发地上地下空间,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要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各类工业项目建筑密度一般不得低于40%,项目区内严禁建造成套住宅、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大力推行标准化厂房建设,制定单独供地工业项目投资门槛,低于投资门槛的不予单独供地。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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