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石化产品能耗设“门槛”


作者:姚耀富    时间:2012-10-24





本报讯 10月8日,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经市政府同意的《南京市主要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限额和准入指标(2012版)》,对包括34项石油和化工产品在内的各耗能产品,分别确立了 “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能耗限额),以及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审查的依据(准入指标)。南京石化产品能耗有了明确的“门槛”。


按照南京市的规定,现已投入生产的石化产品, “十二五”每吨必须小于或等于的能耗限额,乙烯为595千克标准油,芳烃为315千克标准油,当量环氧乙烷为195千克标准煤,PTA(精对苯二甲酸)为109千克标准油,甲醇为337千克标准煤,醋酸为26千克标准煤,环己酮为1900千克标准煤。


新上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比现有产品能耗限额均更加严格,乙烯为550千克标准油,芳烃为293千克标准油,当量环氧乙烷为191千克标准煤,PTA为100千克标准油,甲醇为330千克标准煤,醋酸为25千克标准煤,环己酮为1900千克标准煤等。(姚耀富)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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