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已于日前获得批准,有望在近期发布。《规划》将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在内的19万平方公里区域作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作为福建发展的重要战略。
今年8月,福建出台的《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到2015年使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占该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8%以上。
按照此前初步制订的《规划》,福建拟将13.6万平方公里海域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沿海六设区市及平潭综合试验区的陆地面积5.4万平方公里作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并加强与我国台湾地区的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以及周边地区的涉海领域区域合作。《规划》获批准后,福建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将从编制完善海岸带综合规划、海洋新兴产业规划、海洋服务业规划等专项规划,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海水淡化扶持政策制定工作和试点示范工作,做大做强港口经济等方面推动《规划》的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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