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山西省,不少人脑海里第一时间联想到的就是煤炭。仅占国土面积1/60的山西省,拥有着全国1/4的煤炭储量,支撑着全国1/4以上煤炭需求。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在过去的10年间,山西省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 “十五”的21亿吨到“十一五”的32亿吨,10年间,山西省煤炭产量增长了50.38%,煤炭行业增值税也由320.35亿增长到1452.27亿元,同比增长353.34%,其所创造的税收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亮丽的数字背后是山西省煤炭产业一步步的发展轨迹:从“多、小、散、乱”到 “集团化” 的产业发展格局,从纯粹卖资源到提高资源深加工率和附加值并延伸煤炭产业链的产业发展道路。
自改革开放以来到本世纪初,山西省以其丰富的煤炭资源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源源不断地输送着血液。但大秦铁路、太旧高速日夜飞驰的运输车并没能换来全省的经济丰饶和百姓富裕,反而使山西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山西省119个县,78.99%的县蕴藏有煤炭,“山山挖煤矿,路路跑煤车”一度是山西各地的常态景观。煤炭资源无序的大量开采,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产业集中度低、经营粗放、环境生态破坏严重、新兴产业难产,乃至矿山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
面对经济对资源的过度依赖和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2005年,山西省着手进行煤炭行业体制的全面转型,依法关闭非法、违法采煤矿点4876个,全力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煤矿数量大规模“瘦身”。主要产煤县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全部整合淘汰。
2006年~2010年,经过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山西省煤炭产业格局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矿井总数由2600座整合为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个减少到130个,彻底告别了“小煤窑”时代进入现代化大矿发展阶段,形成了4个亿吨级、3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集团。
2010年,山西省各大煤炭企业非煤收入比重达59%,比2009年提高13个百分点。2011年,6户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实现资产和营业收入“双千亿元”。
据统计,“十五” 期间,山西省共生产煤炭21.2亿吨,与“九五”相比增长43.81%;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442亿元,实现利润450亿元;累计缴纳增值税320.35亿元,平均增长率48.17%,占国内增值税2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省生产煤炭32亿吨,比“十五”时期增长50%,占全国同期煤炭生产总量的23%;全行业销售收入达1.68万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23万亿元,增长2.8倍;累计缴纳增值税1452.27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5倍,年均增长率达30.98%,占当期国内增值税30%以上。其中,2009年和2010年均占当期国内增值税50%以上。
多年来,在助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方面,山西省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模式,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仅2008年~2010年,煤炭废弃物煤矸石发电等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累计免征税款销售额达3.9亿元,即征即退税款1.49亿元,先征后退税款3186万元;享受再生资源增值税减免政策先征后退1.92亿元;煤炭行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达63.73亿元。
目前,山西省正在努力冲破煤炭“资源诅咒”,积极探求速度与质量并重、发展与生态协调的发展模式。整合后的煤炭企业将在延伸产业链上大做文章,并向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新能源和文化旅游等领域拓展。对未来的山西而言,从煤炭资源大省向综合能源大省的转变并不遥远。(王跃峰 谢世军 闫二斌)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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