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意见


时间:2012-12-14





近日,四川省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减轻税收负担、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物流产业市场主体培育等9 个方面对物流企业进行扶持。

在税费减免方面,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企业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50%的减免;在土地支持方面,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用地指导管理,推行集约节约用地,将物流园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城市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制止以发展物流业为名实则圈地囤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方面,将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高速公路收费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收费站点,依法合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此外,《意见》还要求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物流产业市场主体培育、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促进农产品物流健康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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