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将对物流企业从减轻税收负担、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进行扶持。
《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50%的减免、可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并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用地指导管理;在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方面,将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并优化、减少及撤并收费。(钟震刚)
来源:中国水运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