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22项先行先试政策有望上半年全部落实


时间:2013-02-22





前海管理局将在6月底前梳理上报新一批先行先试政策,实现产业政策的滚动式创新

  前海政策落地进入加速期,“22条”上半年有望全部落实。昨日,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发改委、一行三会等27家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成员,就前海深港合作区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产业准入目录和优惠目录等8项至今尚未落地的先行先试政策,有望在 “两会”前取得明显进展,上半年全部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会议要求各部门与时俱进地研究出台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新举措,进一步延伸、拓展和丰富前海先行先试政策内容。分析人士指出,在国家层面谋划和推动下,前海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将步入加速期。

  “22条”上半年全部落实

  推动去年6月份国务院批复的“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22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是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国家发改委、一行三会等27家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成员,昨日在会上明确表示,要继续加大对前海开发开放的支持力度,将力促所有政策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得到落实。

  会议透露,在国务院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22项先行先试具体政策中,截至目前,已经有14项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包括已制定出台《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等,而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产业准入目录和优惠目录、粤港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办法等10项政策已专题协调,正在加快落实中。

  据与会人士透露,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近期集中精力、人力、时间做好国务院批复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工作,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和时间节点,并做好跟踪督办,争取“两会”前有明显进展,上半年全部落实到位。

  此外,据透露,广东省政府已完成《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将于近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届时将再次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将研究新一批先行先试政策

  会议同时要求,各有关方面要从自身职能出发,根据前海深港合作区开发建设持续推进的需要,与时俱进地研究出台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新举措,进一步延伸、拓展和丰富前海先行先试政策内容。据消息人士透露,前海管理局将在6月底前梳理上报新一批先行先试政策,实现产业政策的滚动式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指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和《前海总体发展规划》的部署,进一步细化和实化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政策支持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前海开发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联动合作,形成推动前海开发开放的合力;进一步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前海开发开放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好服务和协调职能,为推进前海开发开放工作做出努力。

  深圳市市长许勤在会上表示,今年前海将在高质量落实政策、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引资、高起点打造合作新平台四个方面进入大开发、大开放的新阶段。一是高质量快速落实先行先试政策,推动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等政策实施细则尽快出台,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二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0亿元,启动建筑工程面积500万平方米;三是高水平引进一批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今年将引进30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利用外资70亿美元以上;四是高起点打造开放合作新平台,按照中央进一步深化内地和香港合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深港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加快构建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高地。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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