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矿业经济的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加快实现全省工业新型化和城乡生态化进程,2009年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实施了对全省矿产资源进行全方位整合重组的重大战略。在这一大背景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及时跟进,高效换发采矿许可证,推进兼并重组后续工作,实施矿业用地改革,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动山西率先走上了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之路。
高效换发采矿许可证
作为资源大省的山西,“带血”的煤炭一度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黑色印记”,近年来声势浩大的“煤炭资源重组”运动,让山西的煤炭安全生产局面明显好转。这项工作需要把2600多座煤矿数量压减到1053座,国土资源系统肩负着换发采矿许可证的重任,换证速度的快慢,关系到煤矿企业的复产、改造,关系到全国煤炭市场的供给,关系到山西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为了完成煤炭企业采矿许可证发放,山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变压力为动力,积极服务、高效换证。根据统一部署,山西国土资源厅建立了“政府挂帅、国土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为主”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层层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对兼并重组换证煤矿分门别类、分类处置,集中受理,现场办公,限时办结。
由于整个工作部署有力,截至2012年底,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率和备案率,均已超过了98%,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采矿权价款处置工作也基本完成。目前,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应换长期采矿许可证874个,已审批换证810个,换证率达到92.7%。此外,山西厅还牵头开展了铁、铝土矿等12个非煤矿产资源进一步整合,2012年底,全省整合保留非煤矿山137个省级应发证已全部完成了换发任务。
长期采矿许可证的高效换发,为全省煤炭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铺平了道路。2010年和2011年,全省煤炭产量连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7.41亿吨和8.6亿吨,2012年达到9.1亿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称,2011年和2012年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均在0.1以下,属国内同行业中较低水平。
推进矿业用地管理改革
2010年,国土资源部和山西省政府签署了《创新矿业用地管理机制合作协议》,其核心内容是支持山西创新三项用地机制,即创新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机制、露天采矿用地机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三项机制有力支持了整合保留矿山企业的用地需求。协议签订后,山西厅积极推进,通过实施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机制,可为整合保留煤矿置换13.8万亩建设用地。目前,全省已有38个县报送了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实施方案,涉及整合保留煤矿465个,可复垦土地4.84万亩,可供整合保留煤矿使用4.23万亩。露天采矿用地机制,是由过去“征地—采矿—复垦—撂荒”转变为“占地—采矿—复垦—还地”的用地方式。
通过实施此项机制,可支持露天采矿企业使用临时用地20万亩左右。中煤平朔公司开展露天采矿用地改革方案已由国土资源部批复,腾出了规划指标6万亩,除其自用9000亩外,剩余的5.1万亩在全省统筹安排。在此基础上,山西厅又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试点范围内23座露天矿,编制了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方案,涉及用地总面积16万亩。
部省合作协议明确支持山西省对矿区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的村庄,由矿山企业出资对压矿村庄进行搬迁,将原村庄土地复垦整理成耕地的,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组织实施。目前,山西省孝义市、灵石县、泽州县等地,针对煤炭资源开采跨度大、村庄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况,引导整合保留煤矿企业使用增减挂钩指标获得项目建设用地,实现了项目用地与安置建新资金利用的有效衔接。
此外,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强化地质找矿和优化配置资源,有效发挥了矿产资源对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2012年,安排找矿资金5.5亿元,新立勘查项目68个,其中新增煤炭储量434.7亿吨、铁1亿吨、铝土矿4.7亿吨。
加快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这是以前太原西山地区的真实写照,到这里的人白色衬衣不到一个小时就成为了“灰色”。2012年以来,西山地区逐渐变为太原的“天然氧吧”,实现了从“霉城”到“美城”的转变。这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引爆转型正能量,打造安全、秀美发展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山西厅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对全省4400多个废弃矿井逐个进行详查、评价,编制了治理方案。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煤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2012年,山西厅要求全省11个市各选择2家生产煤矿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这些工程在采煤塌陷区土地治理、护坡建设、矿区绿化及水土流失治理、道路及矸石沟治理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起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目前,全省21个煤矿示范工程总投资1.5亿元,共进行边坡治理19万平方米,矿区荒山绿化8600亩,植树绿化5万平方米。
为改变矿山治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山西在全国首次建立了煤炭工业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等制度,第一家建立了煤炭开采事先防范、过程控制和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资金政策方面,在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完成后,山西省采取提取煤炭资源保证金、征收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措施,保证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大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消除了地质环境安全隐患,保护了矿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社会发展,改善了生态环境,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的宜居度。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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