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广东省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相关工作任务。
《意见》提出了发展总体目标。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生产基地;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创立特色品牌产品;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构建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配套完善的产业链;逐步建立不同区域的主导产业,形成“一区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林下产业发展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力争到2015年,全省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8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产值450亿元以上。
《意见》指出,发展林下经济主要有7项任务: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二是建设示范基地,带动产业发展。各地要突出抓好2-3个连片规模大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林地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要重点扶持建设1-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三是优化林下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四是提高科技水平,加强技术指导。五是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六是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引导产销衔接。七是加强林权保护管理,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做好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健全林地林木流转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意见》提出,从4个方面加强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措施要求。一是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林下经济发展协调机制,把林下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推进。二是建立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形成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三是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要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四是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记者李鹏报道)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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